进口卷烟要怎么确定消费税税率
编辑:兰州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23-06-26
答:根据《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[2009]84号)规定:
一、调整烟产品生产环节消费税政策;
(一)调整卷烟生产环节(含进口)消费税的从价税税率。
1.甲类卷烟,即每标准条(200支,下同)调拨价格在70元(不含增值税)以上(含70元)的卷烟,税率调整为56%。
2.乙类卷烟,即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(不含增值税)以下的卷烟,税率调整为36%。
卷烟的从量定额税率不变,即0.003/支。
(二)调整雪茄烟生产环节(含进口)消费税的从价税税率。
将雪茄烟生产环节的税率调整为36%。
二、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。
某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公司,2010年1月从国外进口卷烟200箱(每箱250条,每条200支),支付买价1500000元,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20000元,保险费8000元,假定进口卷烟关税税率20%,计算该批卷烟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金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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